農業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至少占70%
| 招商動態 |2016-08-19
四川省農業和農村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擴大農業科技體制改革試點激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的實施方案》,在此前四川省農科院、四川省畜科院和宣漢縣試點基礎上,四川省將農業科技體制改革試點進一步擴大到21個科研院所和62個縣市區,并開出鼓勵離崗創辦企業、允許兼職取酬等10項高含金量的政策舉措,激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在全面深化科技體制和科研院所改革方面,四川農業農村再次邁入深水區,走在了前列。
10項激勵政策舉措
《方案》明確,激發科技人員活力為改革突破口,推進科技成果權屬改革是關鍵,將開出10項激勵政策舉措,包括鼓勵科技人員離崗創辦企業,允許科技人員兼職取酬,下放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完善科技人員崗位聘用和職稱評定政策,支持專利實施轉化,探索科技成果權屬改革等。
創辦企業可享受招商引資政策
各試點縣和試點單位將開通創新創業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同時,試點縣市區將加大財政專項資金扶持力度,農業科技人員和團隊以資金、技術等生產要素獨資或合作到試點區縣創辦農業科技經濟實體的可享受招商引資政策,對開展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的人員或團隊支付有償服務費,對公益性創新、轉化、推廣貢獻突出的專家或團隊給予獎勵,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落實安家補貼、住房補貼等政策。
A、試點范圍
>>>>21所科研院所:
省級農業和涉農科研院所(含轉制科研院所,共計11所):四川省農業科學院、四川省畜牧科學院、四川省自然資源研究院、四川省草原科學研究院、四川省農業機械研究設計院、四川省林業科學研究院、四川省植物工程研究院、四川省糧油科研所、四川省食品發酵工業研究設計院、四川省絲綢科學研究院、四川省酒類科研所
部分市屬科研院所(10所):成都市農林科學院、攀枝花市農林科學研究院、綿陽市農業科學研究院、內江市農業科學研究院、宜賓市農業科學研究院、宜賓市林業科學研究院、樂山市農業科學研究院、南充市農業科學研究院、巴中市南江黃羊科學研究所、涼山州西昌農業科學研究所
>>>>62個縣市區:
成都市: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雙流區、郫縣、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成都天府新區
綿陽市:涪城區、游仙區、江油市、三臺縣、安縣、鹽亭縣、平武縣、北川縣、梓潼縣
德陽市:旌陽區、廣漢市、什邡市、綿竹市、中江縣、羅江縣
自貢市:榮縣、富順縣
瀘州市:納溪區、敘永縣
廣元市:旺蒼縣、蒼溪縣
遂寧市:蓬溪縣、射洪縣
內江市:市中區、東興區
樂山市:井研縣
南充市:西充縣、南部縣、儀隴縣
宜賓市:翠屏區、宜賓縣、屏山縣
眉山市:彭山區、仁壽縣
廣安市:武勝縣、鄰水縣
達州市:達川區、渠縣、大竹縣、宣漢縣
巴中市:巴州區、恩陽區、平昌縣、通江縣、南江縣
資陽市:雁江區、安岳縣
B、10大激勵舉措
>>>>鼓勵科技人員離崗創辦企業。符合條件的科技人員經所在單位批準,可帶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3年內可保留人事關系,工齡連續計算,薪級工資按規定正常晉升,保留其原聘專業技術崗位等級,不影響職稱評定。單位建立相應管理辦法,規范科技人員離崗期間和期滿后的權利和義務。科技人員離崗創業期間,社會保險由原單位代為繳納,所需費用由離崗創業人員和所在企業共同承擔,繳費基數按照原單位同類人員確定。
>>>>允許科技人員兼職取酬。科技人員在完成崗位職責和聘用合同約定任務的前提下(包括擔任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經所在單位批準,可在川兼職從事技術研發、產品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成果轉化活動,以及在川創辦、領辦、聯辦科技型企業,并取得相應合法股權或薪資。兼職取酬收入不計入事業績效控制。
>>>>下放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試點單位、試點縣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不涉及國防、國家安全、國家利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使用、處置不再審批或備案,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所得收入全部留歸單位,納入單位預算,實行統一管理,處置收入不上繳國庫。在履行勤勉盡責、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事業單位領導在科技成果定價中因成果轉化后續價值變化產生的決策責任。
>>>>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的收益,按至少70%的比例劃歸成果完成人及其團隊所有。對職務發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轉化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獎勵,計入當年單位工資總額,不作為工資總額基數。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等事業單位(不含內設機構)正職領導,以及單位所屬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單位的正職領導,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對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可以按照上述規定獲得現金獎勵,原則上不獲得股權獎勵。
>>>>允許科技人員通過承包、租賃、股份合作等方式,使用科研單位各種平臺、資源,提供科研示范、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技術培訓、技術檢測等有償服務。對離崗創業院所科技人員在3年內使用原單位儀器、裝置、場地、冠名等有形無形資產給予優惠支持。
>>>>完善科技人員崗位聘用和職稱評定政策。科技人員的職稱評審與考核中,主持研發的科技成果技術轉讓成交額、承擔橫向科研項目獲得的經費、創辦企業所繳納的稅收和創業所得捐贈給原單位的資金等視同縱向項目經費,發明專利轉化應用情況與論文指標要求同等對待。對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中貢獻突出的科技人員,不將論文作為評價的限制性條件,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并可破格評定相應專業技術職稱。科技人員離崗創辦科技型企業期間所創造的科技成果作為職稱評定和原單位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鼓勵科研院所、高等學校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崗位,將科技成果轉化納入職稱評審系列,在核定的崗位總量內,對優秀團隊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給予傾斜。
>>>>支持專利實施轉化。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采取專利入股、質押、轉讓、許可等方式促進專利實施獲得收益。以專利權等依法可以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入股的,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比例不受限制。科技人員兼職獲得的專利等知識產權,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事前約定享有相應的權益,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受讓權和被許可權。
>>>>科研院所職務發明獲得知識產權后,無正當理由兩年內未能運用實施的,職務發明人經與單位協商約定可以自行運用實施。職務發明人因此獲得的收益,應當按照約定以適當比例返還單位。
>>>>探索科技成果權屬改革。允許單位與職務發明人約定職務科技成果權屬。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國有科技型企業等企事業單位,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個人預期科技成果轉化獎勵的,或者對知識產權預期收益分配份額進行約定的,可進行股權確認。財政、知識產權、工商等部門和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對上述約定的股權獎勵予以承認,并按有關規定落實國有資產確權、國有資產變更、知識產權、注冊登記等相關事項。
>>>>科技人員領辦、創辦、聯辦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園區、農業科技型企業,在稅費征收、土地租用、用水用電等方面依法享受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同等優惠政策。科研人員通過科技成果轉化取得股權獎勵收入時,符合國家規定的,可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THE END——
凡在我市注冊登記并納稅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訪問成都市政府“B2G”政企服務平臺,政策咨詢、融資、人才、科技、市場需求等問題,十日內將獲得解決和答復。
熱線:962578,或搜索:成都中小企業網。
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為成都市中小微企業免費提供 科技成果轉化對接 融資需求對接 人才需求對接 政策大講堂 中小微企業服務博覽會 每周公益培訓等
長按二維碼關注
網址:www.cdsme.gov.cn
合作交流:028-87710082-6202
